“区域品牌”国家相关政策及运用与保护
导读:在乡村振兴战略时代背景下,通过以“强产业优供给,树品牌提效益”为目标的精神领导下,“区域品牌”的打造,不仅能够促进产销渠道对接,强化品牌营销推广,且能够带动区域地区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增强区域产业内发展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区域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首次提出“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紧接着在国发〔2017〕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中,进一步指出“加强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精准扶贫,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
至此,“区域品牌”一词正式面向大众,其背后的文件精神成为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路上的基建之一。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各地培育区域品牌指明了方向——“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2023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知中提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绿色”“生态”“有机”成为农业区域品牌建设的必由之路。从上述各类文件的发布,可以明确无论是区域品牌、区域公用品牌,都是指对一个区域整体内的产业集中化的品牌建设的打造,只是基于覆盖产业范围的不同,名称有所不同。正如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提炼出的“区域品牌”定义:人们对一个区域整体、区域产业、区域产品等的印象、认知及其评价,也即是人们或消费者与一个区域整体、区域产业、区域产品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可见,品牌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间的礼物;区域品牌建设彰显时代价值,也需要长期发展。
“区域品牌”建设与运用
随着上述关于“区域品牌”政策性文件的发布,近年来各地更加重视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培育产业、文化、旅游、餐饮等特色区域品牌。
譬如覆盖产品服务领域范围较广的区域品牌“好客山东”、“丽水山耕”、“多彩贵州”、“大凉山”、“天赋河套”等;以及集中到具体产业领域内的区域品牌,譬如家具领域的“南康家具”、茶叶领域内的“蒙顶山茶”;调味品领域内的“郫县豆瓣”;餐饮服务类“沙县小吃”;蔬菜类“寿光蔬菜”;粮食类“五常大米”;林特类“怀柔板栗”、食用菌类“通江银耳”、教育培训服务类“黄冈教育”等不同产业领域内的一大批具有特色的区域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区域品牌的形成,具有该区域独特的历史、文化、地理或产业背景,通过区域品牌凸显其特色聚焦,形成稳定质量、有鲜明特色及文化内涵的外在体现。区域品牌建设和运用,已经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产业兴旺的重要着力点,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区域品牌”商标注册与保护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区域品牌的打造不仅需要地方政府、区域品牌持有人、区域品牌相关的种植养殖户、加工者和销售方等各方共同建设,也需要有效地去运用、管理与保护。因此,将区域品牌通过申请注册为商标,通过商标对区域品牌保驾护航,不仅能有效地管理运营,也能使得区域品牌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
根据区域品牌产业覆盖范围的具体情况,结合区域品牌的使用管理方式,可以将区域品牌通过申请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商标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的有序性管理。
(一)普通商标的注册保护普通商标根据指定商品服务项目的区分,又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例如,“大凉山”注册的类别涵盖18类皮具制品、31类生鲜农产等商品上;以及39类观光旅游、43类餐馆等服务项目上,产品与服务类别上的申请共计涵盖18个大类。
(二)普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保护普通集体商标的申请例如:“丽水山耕”在29类肉制品、30类调味品等16个大类上均进行了申请注册。普通证明商标譬如注册在第04类的“鄂尔多斯煤”。值得说明的是,将含有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非地理标志的区域品牌作为普通集体商标、普通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尤其是以“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其他显著性文字要素”或者以“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两种方式构成的商标整体,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审查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准注册。以“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其他显著性文字要素”构成的商标需要满足:
(1)申请人经商标所含地名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授权;
(2)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取得显著性;
(3)申请商标在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或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广为知晓;
(4)申请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属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的产业。以“无其他含义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构成的商标除了满足上述4个条件,还需要满足;
(5)指定商品或者服务与商标所含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致或密切相关;
(6)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并非由当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决定,但其声誉与商标所含地名有密切关联,不会误认为地理标志的。
另外,若地名为省级行政区划的,除了分别满足上述6个条件,且需要申请的商标已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属于当地支柱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巨大且在全国行业内种占有较高的比重。因此,区域品牌无论选择何种商标类型进行申请注册,需要在符合相应的条件下,才可以获准注册,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常又分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例如:注册在31类[新鲜梨]的“遵化雪花梨”。“遵化雪花梨”生产地域范围为:东经117°45′-118°14′,北纬39°55′-40°21′,分布在遵化市铁厂镇境内。其产品特定品质在于:有冰糖味和特殊的怡人香气等区别于其他地区的产品特点。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例如:注册在21类[陶器]上的“桂花土陶”。“桂花土陶”生产地域范围为:彭州桂花镇桂花社区,丰乐场社区,利济村,红石桥村,衡州村,龙头村,双红村,林泉村,三圣村9个村(社区)所辖区域。其产品特定品质在于:抗压性强,硬度较高,吸水率低等属于当地独有的产品特质。
通过上述列举的注册为不同商标类型的案例,进一步体现出区域品牌通过商标申请注册能够实现地域边界清晰、产品品质层次分明、品牌权益归属清楚、品牌管理职责明确等各种优势特点。
区域品牌的打造,是依托于区域品牌具有“准公共品”的特征,对区域整体、区域产业、区域产品形成直接的品牌影响,能够使区域产业、区域产品与区域整体达到共同发展。区域品牌不仅带动一方产业,繁荣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也推进我国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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